逮捕通知书下来37天后能出来吗?
我有个亲戚收到了逮捕通知书,到现在已经37天了,我们一家人都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有没有可能从看守所出来啊?就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这37天到了会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他到底能不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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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通知书下来37天后是否能出来,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得明白逮捕这个法律概念,简单说,逮捕就是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同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相关依据。一种情况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有可能出来的。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还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像这种情况,经申请并批准后可以先出来 。 另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也可以释放犯罪嫌疑人。 不过,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且不符合上述可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一般不会放人,会继续走刑事诉讼程序,直到案件审理结束才有新的处理结果。 总之,逮捕通知书下来37天后能否出来,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相关概念: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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