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无罪释放必须要满37天吗?
我最近因为一些事被刑事拘留了,后来被无罪释放。我在拘留所待了没几天就出来了,我就有点疑惑,不是说刑事拘留最长37天嘛,那无罪释放的话,是一定得满37天才放出来,还是可以提前放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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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无罪释放不一定要满37天。 首先,咱们得明白刑事拘留是啥。简单说,就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它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不是最终处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也就意味着,从拘留到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最长可能是37天,但这是最长的期限,不是所有无罪释放都要到这个时间。 同时,该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后很快就查明被拘留的人无罪,就会马上释放,不用等到37天。而且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所以,具体到一个案件,拘留的期限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要是证据清楚,能快速证明被拘留人无罪,就会早早释放;要是案件复杂,涉及各种调查取证,那拘留时间可能会接近最长的37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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