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出境自首回国后是否可以办理护照?
我之前偷渡出境了,后来自首回国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出国,想去办理护照,不知道我这种偷渡出境后自首回国的情况还能不能办理护照,心里特别没底,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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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护照的概念。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它就像是我们在国际间通行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一些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其中包括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于偷渡出境自首回国的情况,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这类人员不能办理护照。不过,自首回国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偷渡行为没有法律后果。偷渡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偷渡行为情节较轻,且自首回国后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接受了处罚,不存在《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那么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申请办理护照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偷渡的情节、接受处罚的情况等,来决定是否签发护照。 如果偷渡行为构成犯罪,并且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么根据《护照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是不能办理护照的。另外,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申请人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也会不予签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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