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失业金期间能否找原单位补交养老?

我现在正在领取失业金,之前在原单位工作时,有几个月的养老保险没交。我想问问,在领失业金期间,能不能让原单位给我补交这几个月的养老保险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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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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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失业金期间,关于能否找原单位补交养老保险,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业金和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原单位在您在职期间存在未依法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那么原单位有义务为您补缴。但是,在您领取失业金期间,情况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领取失业金意味着您处于失业状态,与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原单位没有继续为您缴纳社保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因为原单位之前的欠缴行为导致您的养老保险存在断档,那么您有权要求原单位进行补缴。例如,原单位因为自身原因,如资金周转困难等,没有按时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也可以与原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但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养老保险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手续和费用问题。补缴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原单位欠缴的事实。 此外,补缴养老保险还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等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原单位拒绝为您补缴,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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