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还能判缓刑吗
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但是在取保期间又不小心被刑事拘留了。现在特别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被判缓刑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还有没有机会争取到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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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还是有可能判缓刑的。首先来了解一下缓刑这个概念,缓刑简单说就是给犯罪分子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用执行了。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从这个规定来看,判缓刑主要看是否符合这些条件,而不是看是否处于取保或者被刑拘状态。也就是说,虽然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了,但只要最终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依然可以被宣告缓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这一情况,会在法院量刑时被重点考虑。如果在取保期间违反规定才导致再次被刑拘,比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法官可能会认为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再犯风险较大,从而影响缓刑的判定。但这不是绝对的,还是要结合整个案件综合判断。总之,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具体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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