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证办了之后还能在别的区办吗?

我已经在一个区办了居住证,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另一个区居住,想知道之前办的居住证还有用不,能不能再在新的区办居住证,要是能办的话,具体咋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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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能否在其他区再次办理居住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居住证的概念。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它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而设立的。 从法律规定来说,《居住证暂行条例》并没有禁止一个人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区重复办理居住证。但是,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一个城市只能拥有一个有效的居住证。也就是说,如果您已经在一个区办理了居住证,且这个居住证还在有效期内,一般不需要也不能直接在另一个区重新办理。不过,如果您的居住地址发生了变更,从一个区搬到了另一个区,这种情况属于居住地址变更,是有相应处理办法的。 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继续有效,这样就相当于更新了您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信息,以反映您目前的实际居住情况。 所以,当您从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区时,不用重新办理居住证,只需要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即可,变更后您就可以继续凭借居住证在新的居住地址享受相应的权益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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