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还能办理保安证吗?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想从事保安工作,不知道能不能办理保安证。我挺需要这份工作的,但是又担心因为犯罪记录办不下来证,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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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安证的概念。保安证是保安人员上岗的必备证件,就像是保安这个职业的“入场券”,它可以证明持证人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资格。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是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也就是有故意犯罪的犯罪记录,那么是不可以办理保安证的。这是因为保安工作涉及到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等重要职责,对从业人员的品德和行为规范有较高要求。而故意犯罪的行为往往反映出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较大的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所以为了保障保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公众的安全,这类人员不能从事保安工作并办理保安证。 但如果犯罪记录属于过失犯罪,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办理保安证。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比如犯罪的性质、情节、时间等因素。所以有过失犯罪记录的人也不一定能顺利办理保安证,还是要以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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