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掩罪退赃退赔是否能拿到谅解书?


在法律领域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隐掩罪”)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罪名。而在涉及隐掩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退赃退赔以及能否拿到谅解书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隐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明知道某样东西是别人通过犯罪手段得来的,还帮忙隐藏、转移或者卖掉等,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接着说退赃退赔。退赃是指将非法获得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退赔则是在财物无法退还的情况下,按照财物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积极退赃退赔是一种悔罪表现,体现了其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改正的态度。 那么,隐掩罪退赃退赔后是否能拿到谅解书呢?这并没有绝对的答案。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而出具的文书。虽然积极退赃退赔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但并不是退赃退赔了就一定能拿到谅解书。 被害人是否愿意出具谅解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是重要因素。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即使退赃退赔,被害人可能仍然难以轻易谅解。例如,某些隐掩罪案件中,被害人因为财物被犯罪所得掩盖而遭受了重大的经济危机,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仅靠退赃退赔可能不足以抚平被害人的伤痛。 另一方面,被害人的个人态度和想法也起着关键作用。有些被害人可能更看重法律的制裁,认为即使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也应该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而有些被害人则可能更愿意接受退赃退赔,并出具谅解书。此外,犯罪嫌疑人在退赃退赔过程中的态度和方式也会影响被害人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悟,积极主动地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表达歉意和赔偿的诚意,可能会增加获得谅解书的可能性。 在司法实践中,退赃退赔和获得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量刑是有积极影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综上所述,隐掩罪退赃退赔后有可能拿到谅解书,但不能保证一定能拿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该积极主动地退赃退赔,并真诚地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也要认识到即使没有拿到谅解书,积极退赃退赔本身也可能在量刑时得到一定的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