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五十岁还能办理失业吗?
我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最近工作丢了,想办理失业相关手续。但不清楚年龄到了这个阶段,还能不能办失业,想知道国家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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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过了五十岁是否能办理失业,需要看是否满足失业登记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条件。下面为你分别解释: 首先是失业登记,这是对劳动者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一种记录。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这里并没有对五十岁以上的人员作出限制,只要符合上述普遍条件,即便过了五十岁,依然能够进行失业登记。简单来说,只要你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没有工作,就可以去登记。 其次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同样没有年龄的限制,五十岁以上的人员,只要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例如,因企业破产、被单位辞退等非本人主动离职的情况,并且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愿,就能够领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因为此时个人已经进入养老保障体系,不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所以,过了五十岁,只要符合相应规定,是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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