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钱款买房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给朋友一笔钱让他拿去买房,当时说是赠与的。现在我自己遇到经济困难,手头很紧张,就想把这笔钱要回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赠与出去用于买房的钱款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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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赠与钱款买房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概念。赠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既然已经完成了赠与行为,就意味着赠与人自愿放弃了对财产的所有权。比如,当你把钱转给对方用于买房,对方收到钱并使用,此时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对方了。 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没有给赠与人留下余地。《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人存在这些情况,赠与人就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了人身伤害,或者原本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拒绝履行,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赠与的钱款。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种情况与撤销已经完成的赠与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是已经完成赠与的情况,要想依据此条规定要回钱款,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经济状况恶化到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程度。 综上所述,赠与钱款买房后是否能要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但如果符合法定撤销条件,赠与人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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