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彩礼去女方家但女方不去可以吗?
我和女方打算结婚,按习俗准备拿彩礼去女方家。但女方说有事来不了,我就有点纠结,这样彩礼还能不能正常拿过去,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说法,到底可不可以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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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拿彩礼去女方家而女方不去这种情况,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这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和协商。 彩礼,通俗来讲,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财物。从法律性质上看,它一般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里所说的附条件,通常指的是双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在彩礼这件事情上,就意味着双方要基于自愿的基础进行协商和处理。 如果拿彩礼去女方家时女方不去,只要双方事前有沟通并且达成一致,那么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双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明确表示认可这种安排,那就相当于达成了一个约定。然而,如果没有事先沟通,男方单方面前往女方家送彩礼而女方却不在,后续可能会因为这种情况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矛盾进一步升级,涉及到彩礼的退还问题时,法律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符合相应条件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所以,在处理彩礼相关事宜时,双方一定要充分沟通、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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