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在两个省份处理吗?

我在两个不同省份都有收入,现在到了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两个省份分别处理汇算清缴,也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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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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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关于汇算清缴地点,有明确规定。如果您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意味着,个税汇算清缴不可以同时在两个省份处理。您需要选择一个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申报,这样可以确保申报流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因申报地点选择不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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