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肇事逃逸可以撤案吗?


在探讨被判肇事逃逸后是否可以撤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肇事逃逸的定义。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因为它不仅可能导致受害者无法及时获得救助,还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肇事逃逸案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有可能撤案的。首先,如果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比如有新的证据表明当事人当时并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只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离开了现场,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案件。例如,当事人可能是因为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或者是为了寻求更有效的救援力量而暂时离开现场,但事后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其次,如果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当事人构成肇事逃逸,那么也应当撤案。 然而,如果肇事逃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通常是不能随意撤案的。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事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被判肇事逃逸后是否可以撤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由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