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中医院能先垫付医药费吗?

我跟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目前还在协商处理阶段,但我这边暂时没钱继续支付后续的医药费了。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有没有义务先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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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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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关于医院是否能先垫付医药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医院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先行垫付医药费。《民法典》主要侧重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医疗纠纷方面,着重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内容,并没有直接涉及医院垫付医药费的条款。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医院可能会选择垫付医药费。比如,如果患者病情危急,不及时治疗会严重危及生命健康,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医院可能会先行垫付费用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此外,如果医院在医疗纠纷中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为了积极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也可能主动垫付部分费用。 另一方面,如果患者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且符合社会救助等相关条件,医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适当垫付部分费用,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 但如果医院认为自身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或者没有合理的理由要求其垫付,那么医院有权拒绝垫付医药费。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费用问题,比如申请医疗救助、与医院协商分期付款、寻求社会慈善机构的帮助等。如果纠纷最终认定医院存在责任,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就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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