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后房子可以过户吗
我在成都,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名下有一套房子。不知道在离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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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离婚后房子是可以过户的。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房产过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依照法定程序将原本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的行为。这主要涉及到物权的转移,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离婚房子过户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只有完成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房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然后,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房产的归属。当事人需要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在成都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时,还需要注意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但可能会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如登记费等。 总之,在成都离婚后房子是可以过户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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