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有房贷的房子能否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如果能,该怎么操作?
我和配偶婚内有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配偶名下,不知道能不能办。具体的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会不会产生额外费用等,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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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有房贷的房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一是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后直接过户。因为房屋在按揭期间是抵押给银行的,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处于受限状态。当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清贷款的责任,解除抵押后,房屋产权恢复完整,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程序进行操作。这种方式相对简单直接,但需要确保在过户前房屋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二是和银行协商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银行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如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过户确认审批表”等,前往房屋交易管理机构进行办理。这种过户方式属于共有财产的变更范畴,仅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即可,无需缴纳额外税费。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了抵押财产的处分相关内容,即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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