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是可以随便开具的吗?
我想去开个户籍证明,但是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不知道是不是想什么时候开就能开。我怕白跑一趟,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想问问大家,户籍证明到底能不能想开就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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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并不是想开就开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遗失、被盗及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由公民本人或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公安派出所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为公民开具户籍证明:一是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开具的;二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户籍证明。比如,学生升学、就业、购房、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确实需要证明身份信息的,就可以申请开具。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开具户籍证明。自2015年8月开始,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例如,公民的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号码、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户籍所在地住址等信息,可凭居民户口簿证明,派出所就不再额外开具户籍证明。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户籍证明的开具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异。所以在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时,建议先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咨询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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