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前房东多收取租客的费用,是否可以问现房东要?

我之前租房时,前房东多收了一些费用,现在房子换了房东。我心里挺郁闷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找现房东把多收的钱要回来。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该通过怎样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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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前房东多收取费用的情况,一般是不能向现房东索要的,因为现房东与前房东是不同的主体,前房东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与其自身相关,现房东并没有义务为前房东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如果前房东多收取费用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这种租赁关系中,租客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前房东返还多收取的费用。 如果前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前房东的违约责任,要求其退还多收的费用。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租客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采取法律行动时,租客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缴费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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