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睦,已经分开住满两年了。我想摆脱这段婚姻,可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是不是就一定能离婚呢?是要走什么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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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可以离婚的,但不是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就必然能离婚。 在我国法律里,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从协议离婚角度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不管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都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后领取离婚证。 从诉讼离婚方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不过,这里需要明确几个要点。首先,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不符合此规定。比如一方在外地工作多年,这不算因感情不和分居。其次,分居必须是连续满两年,且要能证明。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都可以作为分居证据。最后,即使满足这些条件,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诉讼离婚中一项重要的法定离婚情形,但最终能否离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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