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电话传唤我,我能不去吗?
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配合调查,可我有点害怕,也不想去,不知道能不能拒绝不去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下拒绝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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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警察电话传唤时,是否可以不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传唤的概念。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也就是说,如果是治安案件的传唤,一般情况下,要是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拒绝不去的。要是拒绝,警察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让你到案。这里的正当理由,比如突发重大疾病、身处外地短期内无法赶回等。 而在刑事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同样,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也是不被允许的,司法机关也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 所以,当警察电话传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传唤的原因和性质,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尽量配合警察的工作,否则可能面临强制传唤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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