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司以前没买社保还能向劳动局告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已经辞职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劳动局告发公司,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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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辞职后发现公司以前没买社保,是可以向劳动局(现多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的。 首先,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这就好比是国家给员工和企业定了一个规矩,企业必须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简单来说,企业从你入职开始,就有义务在一定时间内给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 其次,对于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员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所以你辞职后去反映公司之前没买社保的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 再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也就是说,公司得按照规定给你补缴之前没交的社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你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这样能让你的维权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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