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一签的编外劳动合同,中途是否可以辞职?
我签了一年一签的编外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发展原因,想中途辞职。但又担心违反合同规定,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辞职,要是能辞职的话,具体要怎么做才合法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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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一年一签的编外劳动合同中途是可以辞职的,但不能随时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这是因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阶段,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来评估是否适合继续合作。比如,小李在某单位编外岗位试用期,他若想辞职,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行。 其次,对于转正后的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规定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和工作交接,避免因员工突然离职而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小张在某编外岗位转正后想辞职,就需要提前一个月写好辞职信交给单位。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此外,对于服务期限已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者不属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相应违约金。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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