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东西嫌贵是否可以退?
我买了一件商品,回家后觉得价格太贵了,心里有点后悔。我想知道在这种单纯觉得贵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要求退货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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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买完东西嫌贵能不能退,这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理解,当你购买商品时,实际上你和商家之间就达成了一个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仅仅是因为你觉得价格贵了,这并不构成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退货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不能仅仅因为觉得价格贵就要求解除这个买卖合同退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商家采用了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买了商品。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商家故意抬高价格或者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价格等情况,你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销售方式是有无理由退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一些特定商品除外,像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所以如果是通过这些特定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即使你只是觉得贵了,在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时,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退货。 总的来说,单纯觉得贵一般不能随意退货,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或者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你是可以主张退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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