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车我可以把车卖了吗
我和我爱人婚后买了辆车,登记在我名下。最近我想把车卖了换点钱,可我爱人不太同意。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直接把这辆车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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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辆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的收入等大多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物品也就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辆,夫妻双方是共同共有人,所以一方不能擅自将车卖掉。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车辆,同时完成了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能会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擅自卖车的行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卖车,那么卖车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车辆有可能被追回,同时卖车的一方还可能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能够就卖车事宜达成一致,那自然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车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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