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补办身份证件吗?


在我国,异地是可以补办身份证件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这为异地补办身份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从办理条件来讲,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但有一些情形是不予受理的,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 在办理流程方面,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总的来说,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件,这一政策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让大家无需为补办身份证而奔波往返于常住地和居住地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