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无性能力男性可以结婚吗?
我是个无性能力的男性,到了适婚年龄,家里催着结婚,但我心里一直有顾虑。想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我这种无性能力的男性到底可不可以结婚呢?会不会因为这个情况,婚姻不被法律认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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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无性能力的男性是可以结婚的。从法律概念来讲,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这些条文可以看出,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主要围绕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以及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方面,并没有将性能力作为结婚的限制条件。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虽然法律未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但通常认为重大疾病是严重影响婚后生活及后代健康的疾病。无性能力一般不属于该条款所指的重大疾病范畴。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无性能力的男性是可以结婚的。不过,婚姻不仅仅是法律关系,还涉及到情感、生活等多方面,在结婚前建议双方坦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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