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减半征收经营所得?
我是个个体工商户,一直不太清楚税收方面的政策。最近听说有个体工商户能减半征收经营所得这回事,我就想问问,到底是不是真有这个政策呀?我符不符合条件享受呢?具体该怎么操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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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确实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经营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里所说的经营所得,简单来讲,就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比如你开店卖东西获得的利润,或者提供服务赚取的收入等,都属于经营所得。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的经营所得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等之后剩下的金额。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个体工商户一年经营所得是120万元,扣除成本、费用等共10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0万元。假设按照原来的政策要交2万元的税,现在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只交1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是有时间限制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就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如果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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