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在未拿到公证书之前可以放弃吗?
我涉及到房产继承,现在公证书还没拿到手。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在这个阶段能不能放弃继承房产。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放弃继承是否被法律允许,以及放弃后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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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房产未拿到公证书之前,是可以放弃继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放弃继承这个法律概念。放弃继承,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等遗产 ,这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一旦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失去了对这份遗产的继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这就是法律依据,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给予了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且强调要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 这里的遗产处理,通俗讲就是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过户等实际处置行为。在房产继承中,如果房产还没有进行分割、过户等操作,就属于遗产尚未处理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明放弃继承房产的意愿,就是有效的,并不一定非要拿到公证书之后才做决定。 不过,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处理之后,再来反悔想要撤回放弃继承的声明,一般是不被法律支持的。而且,即使没有公证书,只要在合适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做出了放弃继承房产的表示,那么后续房产的继承就和放弃者没有关系了。 相关概念: 放弃继承: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作出后即丧失继承权。 遗产处理:对被继承人财产进行分配、过户等实际处置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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