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完后还能反悔吗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完后不一定能反悔。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提到,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这意味着,如果房产作为遗产还没有进行处理,比如没有分割、过户等,此时反悔,需要由法院来判定是否能恢复继承权。法院会审查你提出反悔的理由是否合理。例如,如果是因为受到了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继承公证,那么有可能被法院认可从而恢复继承权。 要是遗产已经处理完毕,房产已经分割到其他继承人名下或者完成了过户等手续,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了,那么法律一般是不承认你反悔的,通常不能再恢复继承权。 另外,公证后的放弃继承声明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确定性。公证机构一般不得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撤回声明的公证,而是要求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总之,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后能否反悔要视遗产是否处理以及反悔理由是否被法院认可等具体情况而定。在遇到这种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继承方式。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遗嘱时,就先由他们来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