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遇到了遗产分配的问题。我配偶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现在我不太清楚这笔遗产会不会算做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遗产到底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我们之后的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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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遗产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然而,法律也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如果遗嘱里写明“我名下的房产由我的儿子张三个人继承,与他的配偶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就只属于张三,他的配偶没有共有权。反之,如果没有这样明确的遗嘱指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遗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指定以及遗嘱的内容。在处理遗产和夫妻财产问题时,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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