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费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利息费的收支,现在有开具发票的需求。我不太清楚利息费能不能开专票,开专票有没有什么条件和限制,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下,关于利息费能否开具专用发票,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利息费通常是贷款服务产生的。也就是说,对于接受贷款服务的一方,即使取得了利息费的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从开具的角度来看,虽然购买方取得利息费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销售方(提供贷款服务收取利息费的一方)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增值税管理上,销售方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过,由于购买方不能抵扣,实务中很多情况下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以,利息费在法律规定上销售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但基于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开具普通发票更为常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