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中哪些是免征增值税的?


在我国,利息免征增值税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免征增值税的利息情况。 首先是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这里的农户指的是长期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有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则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来确定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次,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提供、高校配合,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这种贷款产生的利息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再者,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另外,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它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主要是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等目的,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最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是指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