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介绍卖淫能判缓刑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东莞介绍卖淫的法律判决情况。身边有人涉及到了介绍卖淫这件事,现在很担心会不会被判刑,要是判刑的话有没有可能判缓刑。就想知道在东莞这边,介绍卖淫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到缓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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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介绍卖淫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来了解下缓刑这个概念,缓刑简单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若介绍卖淫的罪犯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罪行轻微,有悔过之意并无再犯可能,同时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要是罪犯为未成年人、孕妇或75岁以上老人,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不过,如果是累犯,无论刑期长短,都不能适用缓刑。总之,介绍卖淫是否能判缓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相关概念: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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