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能否转为有效婚姻?
我和对象结婚时,对象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当时婚姻被认定无效。现在对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了,想问问之前的无效婚姻能不能转为有效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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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效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般情况下,对于因欠缺结婚实质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有可能转变为有效婚姻的。就拿未到法定婚龄这一情况来说,如果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也就是说,原本因为未到法定婚龄而被认定无效的婚姻,当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后,婚姻关系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但是,如果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些情形,不会因为时间推移等原因而使无效婚姻转变为有效婚姻。因为重婚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会增加遗传疾病等风险,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 所以,如果是未到法定婚龄导致的无效婚姻,当法定的无效情形消除后,婚姻是可以转为有效的。但对于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类无效婚姻,不存在转为有效婚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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