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可以不由本人写吗?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


借条可以不是本人写。简单来说,借条并不一定非得借款人自己动手写,他人代写也是被允许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借条必须由本人书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借条在满足这些条件时,即便不是本人书写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借条由第三人代写,但借款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想借款,借条内容也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借款人在借条上亲笔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那么这个借条就是有效的。 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虽然借条可以他人代写,但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最好需本人书写,如果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此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条的内容最好明确清楚,一般应包含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等证件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写和小写都要有且一致)、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利息等信息。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像签借条这种涉及借款关系的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简单说就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借条内容不能违背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