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责任认定书一方不来能开吗
我遇到个交通事故,要开责任认定书了,但是对方一直说有事不来。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认定书还能不能正常开啊?我着急处理后续的事情,要是因为对方不来就一直拖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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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责任认定书时一方不来是可以开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单方面作出的行为,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一方来不来都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出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也就是说,交警部门会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结果以及相关鉴定来确定事故责任,即使一方缺席,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然会依法制作并送达责任认定书。 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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