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介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我最近找工作,通过一家职业中介,他们要我交一笔押金才给介绍合适的岗位。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职业中介到底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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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这涉及到“禁止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或者相关职业介绍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劳动者交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职业中介在整个就业服务过程中,只是起到一个居间介绍的作用,并非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动者。但从法律规定的精神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职业中介也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如果职业中介向劳动者收取了押金,这就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劳动者遇到职业中介收取押金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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