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死亡后还能获得补偿吗?
我家是失地农民,家里老人前段时间去世了。我想知道像这种失地农民死亡的情况,还会不会有相关补偿呢?主要是想了解在土地征收补偿这方面,人没了还能不能得到什么补偿 。
展开


一般情况下,失地农民死亡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死亡后,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自然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在征地补偿相关规定中,征地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损失等进行的补偿。当农民死亡时,这种补偿对象的基础已经不存在。 征地补偿费用包含多个项目。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的补偿;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因征地被毁损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富余劳动力的补偿。这些补偿都是基于被征地农民在世时的权益进行的。 不过,如果失地农民在死亡前,征地补偿款已经确定发放且其应得份额明确,这部分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另外,如果失地农民是因工作意外等其他情况死亡,与征地补偿无关的情况下,比如参加了工伤保险,家属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 。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相关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简单说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人活着才有这个资格,死了就没有啦。 征地补偿:就是国家或者用地单位因为要使用农民的土地,给农民及相关集体等的一种经济上的弥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电动车对撞电动车,其中一方全责并导致对方轻伤,这种情况会受到刑事处分吗?
- 职工退休年龄到了,公司辞退需要给补偿吗
- 上班的路上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 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是怎样的?
- 打掉孩子后能否报警告对方强奸?
- 营业执照办理的注册机构是哪个?
- 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生育津贴的生育类别应该填什么?
- 哪里可以进行新的交通法规全文阅读?
- 摆地摊需要营业执照吗?
- 小餐饮没有发票是否合法?
- 机动车道停车被撞,责任该如何认定?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40万会判几年?
- 离婚协议里孩子教育费该谁承担?
- 补偿款需要交所得税吗,该怎么计算?
- 小孩子在马路上逆向骑自行车被人撞倒在地,责任该如何认定?
大家都在问
- 电动车对撞电动车,其中一方全责并导致对方轻伤,这种情况会受到刑事处分吗?
- 职工退休年龄到了,公司辞退需要给补偿吗
- 上班的路上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 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是怎样的?
- 打掉孩子后能否报警告对方强奸?
- 营业执照办理的注册机构是哪个?
- 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生育津贴的生育类别应该填什么?
- 哪里可以进行新的交通法规全文阅读?
- 摆地摊需要营业执照吗?
- 小餐饮没有发票是否合法?
- 机动车道停车被撞,责任该如何认定?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40万会判几年?
- 离婚协议里孩子教育费该谁承担?
- 补偿款需要交所得税吗,该怎么计算?
- 小孩子在马路上逆向骑自行车被人撞倒在地,责任该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