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是否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我租了一套房子,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想把房子转租出去。我跟房东说了,房东也同意了。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把房子转租给别人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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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是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转租,通俗来讲,就是承租人把自己租来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又租给了别人。比如你租了一套房子,在得到房东允许后,又把房子租给了其他人,这就是转租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一条文明确赋予了承租人在获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租的权利。 从法律关系上看,当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原有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房子已经转租给了第三人,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例如,如果第三人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造成了损坏,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房东会找你承担赔偿责任,而你在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进行追偿。 这种法律规定其实是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一方面,给予了承租人一定的灵活性,当承租人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工作调动、家庭变故等,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时,可以在获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租,避免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充分保障了出租人的权益,只有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所以,只要你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完全合法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你也要谨慎处理相关事宜,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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