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会产生以下这些法律后果: 首先是产生逾期利息。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简单说,就是本来只欠了本金,要是不按时还,还得额外付一笔利息。 其次,债权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或申请支付令。要是债权人去法院起诉了,经过审理,一旦胜诉,债务人就必须还钱。而且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同样得还钱。 再者,如果有了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却仍然拒绝偿还债务,那么法院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比如会冻结欠款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等,然后通过拍卖来偿还债务。 另外,债务人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被拒绝等,这对其日常生活、工作以及商业活动都会产生诸多不便。 还有,如果欠款人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概念: 逾期利息:就是超过规定还款期限后产生的利息。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