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没领结婚证生了小孩,现在能和别人结婚吗?
我之前和一个人没领结婚证就生了小孩,现在我们分开了。我想和其他人结婚,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会不会因为之前有孩子的事受到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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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没领结婚证就生孩子,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并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确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也就是说,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所以,你之前没领结婚证,即便生了小孩,也只是存在非婚生育的情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已婚。 现在你若想和别人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比如双方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是能够依法领取结婚证,和别人缔结合法婚姻的。不过要注意,虽然你可以和他人结婚,但对于之前所生的小孩,你和孩子的亲生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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