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目前还有房贷没还清。房子是婚后一起贷款买的,现在就房贷怎么处理犯了难。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俩该怎么合理解决房贷问题,是共同还还是一方来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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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此有规定。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共同财产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时,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协商后由各自财产偿还。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房贷也归产权人。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房贷处理,先看房子性质,再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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