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共同房贷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共同贷款买了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剩下的房贷该怎么分担。是两人继续一起还,还是可以一方承担?如果一方还不上贷款,另一方会不会受影响?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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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共同房贷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基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相应产生的债务也通常为共同债务。 在实际处理中,有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 - 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贷的偿还问题。比如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同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后,再对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 诉讼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将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款项偿还贷款后,再对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离婚后获得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然有权向其配偶进行追索。而没能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外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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