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离婚时房贷还没还清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我们之前买的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我们都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房贷该谁来还,也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房贷债务
  • #共同债务
  • #房产分割
  • #离婚贷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时房贷没还清的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首先,要确定房贷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贷款,或者一方贷款但另一方事后追认,又或者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且房贷未还清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 - 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比如协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一般会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来计算。 -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由该方偿还,同时该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贷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用其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且贷款也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该债务由购房者独自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离婚时房屋还没有取得产权登记证书,一般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 判为当事人使用: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房产可正常使用,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由某一方使用,且不限制使用人。 - 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房屋贷款还清,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直接另行起诉。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且对产权分割能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再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