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分担这个房贷,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不同购房情况,离婚时房贷具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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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婚前一方贷款购房: -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也是由该方用个人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房贷也由其个人继续偿还。 - 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般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婚后贷款购房: - 若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产,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偿还房贷,也可以协商由一方偿还,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不管是哪种情况,在处理房贷问题时,都需要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确保还贷方式的变更符合银行的规定。若不按约定还贷,银行会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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