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贷部分究竟该怎么分割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是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不知道这房贷部分该怎么分。我们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纠纷。想知道不同购房情况对应的房贷分割具体是怎样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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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贷部分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婚后贷款购房的情况**:若在结婚之后通过贷款方式购置的房产并未对份额作出特别的约定,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予以平均分割。无论该笔款项是由某一方单独承担,抑或是夫妻双方共同负担,亦不论是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承担这一责任,都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在离婚之时贷款已经全部偿清,那么双方可以按照该房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进行平均分割,而这个市场价格则需参考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所提供的评估结果。倘若在离婚之际贷款尚未完全结清,那么双方应对该房产的净值进行平均分割,即房产市场价值扣除未偿还贷款本金的余额。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若在婚前由某一方通过贷款方式购得房产,且在离婚时已经领取了房产证,那么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便构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对此进行分割。在此情况下,无论该笔贷款是由某一方独自承担,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都不会改变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在进行分割时,并不需要对整个房产价值进行均分,而是需要先从房价中减去婚前一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然后再减去在银行的贷款,剩下的部分才可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若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房产的价值出现升值或者贬值,那么在计算房产分割数额时,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协商不成或有特殊约定的情况**:若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待获得完整的所有权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进行解决。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某一方有权获得房产,那么另一方则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双方当事人在房贷事宜上另有约定,则应按照其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意思自治行为。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且婚后另一方未参与还贷的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及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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