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离婚后收养关系是否还存在?
我之前被一对夫妻收养,现在他们打算离婚,我很担心他们离婚后收养关系就没了。我也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办,所以想问问,养父母离婚了,收养关系还会继续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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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基于法律行为而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通俗来讲,就是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建立起了类似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 在养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收养关系一般是依然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收养关系一旦合法成立,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因为养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轻易解除。 养父母离婚,只是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结束了,但他们与养子女之间基于收养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随之消灭。无论是养父还是养母,依然对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养子女也对养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不过,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但这些情形与养父母离婚本身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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