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婚后养子女关系会自然解除吗
我之前再婚时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又面临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和养子女的关系会自然就解除吗?我比较担心后续的权利义务问题,想具体了解一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再婚离婚后,养子女关系并非自然解除。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一旦成立就具有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收养关系如同自然血亲关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便养父母离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当然消失,养子女仍然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依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等。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养子女关系可以解除或变更。如果养父母离婚时,经过生父母以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回归生父母抚养;也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无论是变更还是解除收养关系,都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要充分保障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比如,收养人出现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若送养人与收养人无法达成解除协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总之,再婚离婚不会自动解除养子女关系,具体的处理要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行贿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能否被探视?
- 北京石景山区请律师代理案件费用是多少,律师费指导价有哪些规定?
- 微整医疗事故该如何判定?
- 统账和单建有什么区别?
- 民事诉讼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司法拘留?
- 以下关于公司转投资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 小三生了孩子告男方要抚养费,法律上会支持吗?
- 火车司机改职需要什么病历证明?
- 物业费是否需要一个月交一次?
- 为什么要全面推行公积金委托还款制度?
- 打架不和解双方都要被拘留吗?
- 对肇事逃逸认定不认可该怎么办?
- 轻伤案件是否能够撤案?
- 在江苏范围内,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 村级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有哪些?
- 继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
- 携女加油站自焚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断绝父女关系后需要偿还对方债务吗?
大家都在问
- 行贿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能否被探视?
- 北京石景山区请律师代理案件费用是多少,律师费指导价有哪些规定?
- 微整医疗事故该如何判定?
- 统账和单建有什么区别?
- 民事诉讼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司法拘留?
- 以下关于公司转投资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 小三生了孩子告男方要抚养费,法律上会支持吗?
- 火车司机改职需要什么病历证明?
- 物业费是否需要一个月交一次?
- 为什么要全面推行公积金委托还款制度?
- 打架不和解双方都要被拘留吗?
- 对肇事逃逸认定不认可该怎么办?
- 轻伤案件是否能够撤案?
- 在江苏范围内,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 村级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有哪些?
- 继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
- 携女加油站自焚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断绝父女关系后需要偿还对方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