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和他解除了收养关系。我想知道,解除收养关系后,他对我还有赡养义务吗?我之后养老该怎么办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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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还有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当收养关系合法解除后,正常情况下,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随之消除了。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说,养子女不再对养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这是因为养父母在过去对养子女进行了抚养,给予了他们成长所需的资源和照顾。从公平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养子女应该对养父母的生活给予一定的保障。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中有明确体现。 另外,如果是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养子女要补偿抚养费,而且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养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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