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能要求其赡养吗
我有个困惑,身边有个孩子被收养了。现在亲生父母生活困难,想让孩子给点赡养费。我就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孩子被合法收养后,亲生父母还有权利要求孩子赡养自己吗?很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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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通常不能要求其赡养。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一旦合法的收养关系成立,就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而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这意味着,在法律上,被收养的孩子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比如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等,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就不存在了。孩子只对养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例如,小明被老张夫妇收养,收养手续合法完成后,小明对亲生父母就不再有法律上的赡养责任,只需要赡养老张夫妇。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被收养的孩子出于情感、道德等因素,会对亲生父母给予一定照顾,但这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如果亲生父母以孩子不赡养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孩子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相关概念: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基于收养而发生的关系。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形成了法律认可的亲子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关系。在父母子女关系中,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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